第五章 马氏理事会的职责、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每个理事人员要进行分工分片分户负责制,及时了解片区内马氏家族各种情况,并及时反馈到理事会中来,每年的冬至、春节、清明期间,要向有关知识分子及在外企业家何经商老板们宣传马氏家族(谱)的意义、性质、宗旨,并积极动员他们,为孝敬祖宗,积善行德,为马氏家谱的不断完善修订而献计献策,尊祖捐资,功德无量。 第十五条 每个理事成员,有权在理事会议中,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充分发挥理事民主权利,并参与各种权益的举手表决。十名以上理事成员联名建议,可改选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监事会。 第十六条 每位理事成员要身体力行,遵纪守法,要自己首先孝敬祖宗,孝敬长辈,要忠于职守马氏理事会,始终维护马氏家族的权利和名誉。要带头积极为马氏理事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发现有损害马氏家族利益和名誉的,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要作坚决斗争。 第十七条 敬我祖先,续我子孙,营造马氏后裔奋发团结氛围,马氏理事会将在每年冬至这一天对在编族谱人氏进行分大馒头仪式,每年的清明前后,对马氏第一世天琪公扫墓一次,愿去者均可前往。联系电话:13857034497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马氏理事会集体讨论后通过并生效,条款中的不明事宜,由马氏理事会解释。
公元二OO九年夏月
迄今为止,马氏家谱理事会已收到下列马氏子孙乐增资款,附名单: 马樟水 1500元 马临德 1500元 马书洲 1500元 马佩根 500元 马临耀 200元 马招芝 200元 马光月 200元 马光春 200元 马寿荣 100元 马贤丰 100元 马光茂 100元 马光宏 100元 马光星 100元 马贤福 100元 马贤裕 100元 马光盛 100元 马贤华 100元 马贤慧 100元